無登記車輛逾10萬棄車頻現 申訴署揭部門權責不清執法真空逾兩年

本港廢棄車輛叢生,公共泊車位或行人路等隨處可見,申訴專員公署主動介入調查,發現港府欠缺監管車主處置車輛責任相關法規,更一度出現執法「真空」逾兩年,致街上廢車堆積;另因執法權責不清,致街頭、後巷棄置電單車屢見嚴重。

申訴署指,截至2020年底,本港共有逾10萬輛電單車及私家車,因沒有有效行車證,不能在道路上行駛或使用。 2016至2021年間,就有8540輛電單車及68,521輛私家車,因連續兩年未有續牌被取消登記。

申訴署敦促運輸署盡快修例,清晰訂明違例車主刑責,包括要求車主承擔政府代為處理棄置車輛費用,及施加具阻嚇力罰款。而運輸署在申訴署展開主動調查之後,已開始研究並有具體修例建議,形容為亡羊補牢。公署又建議,地政總署及運輸署應主動與其他相關部門達成共識,制訂後巷棄置電單車處置方案。

 

運輸署被轟逾20年無積極改善廢棄車輛法例 屯門及荃灣等區堆積大量棄車

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多次前往各區實地視察,發現屯門及荃灣等區堆積大量廢棄電單車及私家車,申訴專員趙慧賢指,當中以郊野的廢車較多,但市區後巷亦有不少廢棄電單車。

(申訴專員公署facebook專頁圖片)